
今年以来, 全市上下奋力推进“五年大变样”工程的实施,全力以赴紧抓项目建设,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了较快发展。据初步统计,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9.51亿元,同比增长16.6%,增速比二季度回落3.2个百分点。
一、1-9月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及特点。
㈠分投资主体看:一是城镇投资仍居主导地位,但增速放缓。1-9月,全市城镇投资完成53.06亿元,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59.3%,仍居主导地位,同比增长2.5%,但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53.9个百分点。
二是房地产投资较快增长。1-9月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14.54亿元,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6.2%,同比增长35.5%。
三是农村投资快速增长。1-9月全市完成农村固定资产投资15.51亿元,同比增长57.8%。其中农村非农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.0亿元,同比增长46.7%。
㈡分产业看:第三产业投资仍是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导力量,所占比例有上涨趋势。1-9月,第一、二、三产业分别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.8亿元、18.9亿元、63.76亿元,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比例为7.6:21.2:71.2。
㈢分区县看:区县投资“三增一降”。1-9月,武陵源区、慈利县、桑植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5.8%、28.8%和44.4%,分别拉动全市全社会投资增长1.5个、7.0个、8.4个百分点。永定区全社会投资下降0.6%,其中城镇投资下降达22.2%,直接拖累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0.3个百分点。
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
进入三季度,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缓慢,并呈加速回落态势,其原因是多方面的。
㈠施工项目不多。全市施工项目大幅减少,1-9月有城镇投资施工项目233个,其中:新开工项目146个,续建项目87个,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8.5%、32.4%和20.9%。其中永定区属地共有48个建设项目, 1-9月施工项目开工的只有21个,不到安排项目的一半;新开工项目只有张家界粮食物流园、阳光酒店改扩建、中医院综合楼和市城区路网4个项目。
㈡资金短缺导致项目进展缓慢。全市1-9月42个重点工程投资仅完成年计划的45.2%,欠进度近30个百分点。到9月底止,目前还有1个续建工程、3个新建工程没有开工建设。永定区属地安排的48个项目中,有张家界温泉度假村、永定财富阳光商贸城、旭峰小区开发建设、张清公路改扩建等9个项目只完成征地拆迁或部分征地拆迁任务,项目建设没有开工。远大工业住宅、野猫沟安置小区、西溪坪市场综合开发、城区环城公路、鼎泰逸景园三期5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还没有实质进展。处于征地拆迁以前阶段的项目占到了全部项目的30%,达到了14个。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就是缺资金。全市城镇投资中本年资金来源共63.37亿,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只有13.55亿,仅占本年资金来源的21.4%,争取国家投入严重不足,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施工,如国家电网向家坝至上海和锦屏至苏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、二水厂扩建项目就是因为资金问题不能开工。
全市49个上亿元项目计划总投资达207.24亿元,今年仅完成4.75亿元,只占计划总投资的2.3%。
㈢新入库项目要求提高。今年,省局对新入库投资项目的要求有所提高,一是新入库投资项目需提供审批文件、施工许可证、施工合同等。按《全国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规定,3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及附属配套的建造安装、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,在开工前均应办理施工许可证。永定区属地部分项目如张家界温泉度假村、城区澧水两岸棚屋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等只有立项材料,无施工许可证、施工合同等资料,不能纳入新增项目申报,其征地拆迁补偿款无法记入投资,这种情况导致2.5亿元征地补偿款没有计入投资。二是房地产开发新入库项目需提供施工许可证、土地购置合同、银行转账付款凭证。根据提供的银行转账付款凭证时间,不是当年付款的土地购置费不纳入当年投资额统计,只计入累计完成投资额。
三、进一步加快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议
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。一是全力推动拟上马项目正式动工建设,进一步提高项目开工率;二是全力加快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,确保项目如期或提前完工;三是谋划一批体现高科技含量、高竞争力、高带动力的大项目,为优化经济结构打下坚实基础;四是树立为项目服务,为企业服务,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,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,确保项目进展顺利。
㈡积极拓宽融资渠道。加大融资渠道拓宽力度,加大招商引资和资金筹措力度,为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。要积极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渠道,在政策、市场、信息咨询和服务等方面为民间投资的启动提供便利平台,确保项目资金来源畅通。
㈢不断改善投资环境。要举全市之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,硬环境方面继续加快建设公路、水电、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,进一步提高公共设施水平,提升投资价值;软环境方面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,努力提高投资项目立项审批、规划、征地等环节的办事效率,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,有力促进全市投资快速发展。
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。一是发改、经济、商务、规划、建设、重点办、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投资项目的审批、核准、备案以及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的互换工作。二是加强对投资项目建设的服务与指导,帮助业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。对已开工建设但未审批(备案)的项目要督促其及时审批(备案),对已审批(备案)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,要指导、督促其尽快开工建设。三是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内投资项目的清查、核实工作,杜绝项目漏统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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